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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办工作人员公告(2人)

来源:发布时间:2026-09-24 13:28:59

根据四川天府新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禁毒办”)工作及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派遣至禁毒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共计划招聘2名禁毒办工作人员,限男性,具体职位和招聘要求详见附件《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办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禁毒工作的疾病;

6.满足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7.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8.符合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予招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原因不宜从事禁毒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6年9月28日9:00至10月10日9:00。

2.资格初审:2026年9月2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3.网上缴费:2026年9月28日9:00至10月13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6年10月15日9:00至10月17日9:00。

5.笔试时间:2026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tfxqjdbzp.ata-test.net.cn,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报名附件,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及填报信息。考生须按照报名网站提示注册并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及照片,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初审无法通过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资格初审。考生请在指定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职位需求对考生填报的身份信息、学历、年龄、身高等信息进行初审,考生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确认缴费。资格初审通过者,考生按报名网站提示缴纳笔试服务费,笔试服务费(50元/人)由考试服务公司收取。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报名信息将不能再更改。除职位取消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比例。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职位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根据职位报名成功人数相应调减招聘名额并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天府公安”进行公布。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4)报名系统上传附件要求如下: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毕业证照片、学位证照片:JPG、PNG格式,最大5M。

(5)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确认提交”后,招聘方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招聘方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6)审核通过及待定状态中,不可修改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有关资料;审核不通过及未审核状态,考生可以修改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有关资料。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

(7)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6年10月10日9:00)前未点击“确认提交”的考生,招聘方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导致报名失败。考生应及时、理性报考,尽早提交报名申请,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10月15日9:00至10月17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试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上机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政治理论、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考生可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和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将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天府公安”公布。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在参与笔试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2.考生须提前准备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面试当天在工作人员安排下,现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招聘单位存档复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1份;

(4)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考生,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认证);

(5)满足优先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资料或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天府公安”进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1.在资料复审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若总成绩相同,则遵循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原则。

3.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4.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

5.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6.体检不合格,对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7.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予以淘汰,将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8.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并做出处理。

(二)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参照相关规定执行,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予以淘汰,将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

(三)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天府公安”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报到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予以递补。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过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至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工作。被聘用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统一指挥调度,遵守使用单位相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3.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含培训、随岗时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按照四川天府新区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休假;统一纳入工会管理,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每年健康体检等。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严肃考风考纪,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考试监督电话:028-86409564(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督察审计大队)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天府公安”,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通知事项,1日内3次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考生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咨询电话:028-86409526(工作日9时-17时)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1-61948899(工作日9时-17时)

附件:《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办工作人员职位表》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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