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接收2024年12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计划26名,经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对相关人员档案量化评分,现将评分考核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
公示期间,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9-8079196
附件:兰山区2024年12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量化评分表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