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兰山建设中的作用,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案卷评审和考察政审等程序,确定了第六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拟聘用人选,现予以公示:
一、团队法律顾问(4个)
山东诚杰律师事务所 程 杰 闫平平 孙清侠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 张学凯 袁 震 邱志强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高延强 管 华 王洪兴
山东沂州律师事务所 张传海 刘慧娟 杜 康
二、个人法律顾问(12人,按姓氏笔画排名)
王攀攀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孙春先 山东沂河律师事务所
朱正顺 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
房兆丽 山东星阔律师事务所
孟宪策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张玲艳 山东事立律师事务所
胡晓亮 山东合清律师事务所
钮中元 山东鼎元律师事务所
赵方明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唐振华 山东厚强律师事务所
傅砺槿 山东法笃律师事务所
鲍俊飞 山东新向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限: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26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止。
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兰山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同时请注明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
联系电话:0539--8060901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兰山区司法局319室
我们将对反映情况的人员信息严格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调查核实。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