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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6-01-13 17:06:28

1.如何查看有关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的相关公告?

招聘公告和后续相关通知均发布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dian.gov.cn/)(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请考生保持关注。

2.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3.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2026731日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的,不得应聘。

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4.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6731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5.岗位一览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一览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12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67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6.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7.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同不符合相应条件。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确定。

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8.什么是岗位改报?

因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或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反馈有关信息影响改报的,视为放弃。

9.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哪些材料?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由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招聘岗位要求,向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本人相关材料。其中,说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留存;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留存;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留存。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如下(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一)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二)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材料。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未注明的,还需提交能体现具体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等材料之一。

2.符合岗位学位要求的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4.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说明材料,和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材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提供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四)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函(附件3)或解聘说明(附件4)。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函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幼儿园在职教师及实施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函或解聘说明。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幼儿园在职教师及实施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除外)出具同意应聘函或解聘说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五)所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与中小学依法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凭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缴费时间截止2小时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材料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11.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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