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应聘。
2.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2026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3.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应聘?
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4.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符合专项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专项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专项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6.哪些人员可以应聘面向胶州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聘岗位?
面向胶州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应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习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人员安置地为胶州、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胶州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7. 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1月26日以前取得。
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采取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作出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取消应聘资格。
8.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9.本次招聘中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0.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招聘岗位在大学本科、研究生2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符合其要求。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应聘人员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审核。
11. 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为不符合相应条件。其中,岗位其它条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应当注明取得证书的级别、编号和取得时间;暂未取得的,应作出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12.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组织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或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反馈有关信息而影响改报的,视为放弃。
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6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3)其他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1月26日以前取得)。
(4)无业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6)应聘专项招聘岗位的,其中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附件3)。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
(9)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还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10)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具体以通知为准。
14.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15.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公开招聘考试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16.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