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5年。学校位于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
学校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围绕产业办专业。设有智能制造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现代城市系、工商管理系、劳动经济系、基础(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技师部等10个教学系部。形成了“以智能制造专业为主体,电子信息类和现代服务类专业为两翼”的专业布局。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奖”获得单位,山东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40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6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2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须在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的,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75年7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1)博士岗位
博士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zhaopinsdlvtc@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如:教师1张三机械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将以下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JPG、JPEG、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①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③国家承认的专科学段以来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报考所使用的学历、学位应当匹配。
④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考试,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离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离职相关证明材料。
⑥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写明研究方向的成绩单、博士毕业论文封面等)。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⑦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⑧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2)非博士岗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9:00-7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7月20日11:00-7月2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sd.bmpta.com/ldzyjsxy)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将所有个人报名材料电子版完整、清晰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7月2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时,需将以下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JPG、JPEG、PDF格式,大小1M以下)分别上传至报名平台:
①本人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应于2026年7月2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所使用的学历、学位应当匹配。
④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考试,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离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离职相关证明材料。
⑥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写明研究方向的成绩单、硕士毕业论文封面等)。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⑦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于2026年7月20日前取得)。
⑧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于2026年7月20日前取得,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⑨招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等。
⑩招聘岗位有大赛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官方发布的举办相应大赛的通知文件、大赛类别、获奖名单(加盖公章的红头文件或官网截图)等证明材料(于2026年7月20日前取得)。
⑪招聘岗位有运动员等级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于2026年7月20日前取得)。
⑫通过报名系统打印、上传本人手签姓名确认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原件及复印件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dlvtc.cn/)公布,不再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7月20日11:00-7月25日16:00(博士岗位:2026年7月20日11:00-12月1日16:00)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初审情况,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博士岗位通过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中初级岗位中(不含博士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次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现场资格审查
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中初级岗位中(不含博士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3.缴费
(1)笔试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2026年7月20日11:00-7月26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统一缴费平台(http://58.59.7.189:28020/login)进行网上缴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笔试收取每人50元考务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2)面试缴费
通过面试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面试收取每人70元考务费。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面试考务费一律不退。副高级岗位、博士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无需缴纳考务费。
缴费流程:进入缴费平台(使用电脑登录,切勿使用手机登录缴费平台),输入用户名(个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若身份证末位为X,请录入大写X,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并重新登录,否则无法查看缴费信息),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进行缴费。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应聘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填报报名信息时,须在“是否享受减免考务费”栏选“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经审核通过后减免考试费用。
打印笔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缴费的时间、要求等各类通知请随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副高级岗位、博士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副高级岗位、博士岗位无开考比例和面试比例要求,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无面试比例要求,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其余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岗位笔试科目均设置一科。 教师、教辅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辅导员初级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辅导员业务知识。辅导员中级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辅导员业务知识。
笔试总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1:3)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等基本情况。
教师13、教师14需要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
面试时间、地点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简化程序的岗位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6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简化程序的岗位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简化程序的岗位试讲成绩仍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此次公开招聘先体检后考察,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9638828 89638826 89638851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0531-89638695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QQ:2874429322
监督电话:0531-8963850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13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