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切实提高医疗卫生队伍专业化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计划面向社会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范围
(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3人。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人。
二、引进计划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人才引进的岗位条件、引进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4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6年应届国内高校硕士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硕士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面试,相关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博士研究生可于202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其中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其他人员应聘的,须于2026年4月14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除明确限定时间节点的)应在2026年4 月14日前取得。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引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6日。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6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dwyrlzyb@163.com ),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
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应聘。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介绍有关情况,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引进岗位要求相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4 月27日11:00起登录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等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对报名人数与计划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进行初试,初试由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初试方式为面谈或结构化面试,初试满分100分,按复试人数与计划人数10:1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复试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复试采取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对报名人数与计划人数之比小于等于10: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复试人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初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多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市第五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范围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合同,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按照《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垦编办发〔2018〕2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二)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三)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5年。
六、其他事项
2026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人才引进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人才引进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 0546-2567198
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0546-2885929
3. 2026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
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4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